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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市县“河长制”考核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问题的通报
   2017-06-01   
 

关于2016年度市县“河长制”考核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问题的通报

 

近期,省政府通报了全省2016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我区在全省100个县(市、区)中位列后10名。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清原因,查找问题,迅速整改。

经查,全省2016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涉及水利、环保、宣传、农工、编办、农业、住建、教育、交通等9个单位,考核方式和程序为:县(市、区)自评,经设区市复核后报省河长办;省有关部门、单位自上而下对市县对口部门、单位“河长制”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河长办复核、汇总、综合评定。在此次检查考核工作中,我区有的职能部门和单位对考核工作不重视,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实,造成考核失分,考核结果全省排名靠后。其中,区河长办牵头“河长制”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督办不力,部署工作流于形式,缺乏有效推进措施,没有及时调度跟进,没有准确掌握情况,造成我区整体考核迎检无序,部门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区商务局疏于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没有及时收集整理考核所需上报的相关资料,对考核内容研究不细致,准备不充分,自查自纠不认真,造成环保工作扣13分;区编办对“河长制”工作考核方式不了解,内容不熟悉,程序不清楚,未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无人对接,造成考核不必要的失分。

在此,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区河长办、区商务局、区编办等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希望上述单位及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荣誉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落实好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每项工作任务、每个工作环节精准落实到位。

一、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抓好整改。区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认真总结反思,针对考核中的失分点及薄弱环节,查摆原因,督促抓好整改;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调度,凝聚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汲取经验教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工作对接;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将所承担的考核任务细化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迎头赶上。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上级组织的各项检查考核工作,牢固树立“省里有位置,市里争先进”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

二、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思想保守、缺乏担当、工作漂浮、效能低下等问题,积极践行敢想敢干、锐意进取,勇于“亮剑”、敢于担当,深入一线、善作善成,雷厉风行、抓实见效等优良作风,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效能提升。

三、要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奖惩问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点指标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对工作实绩优秀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先提拔使用;对因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作风效率低下等原因导致工作在全省、全市排名落后,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严肃问责,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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