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至3月6日,区改进干部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2个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全区部分单位落实作风建设“一方案两规定”有关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3月2日下午,四青街道计生办王强在办公室电脑上浏览汽车之家网站;下午15∶50,鹰潭市社会福利院职工罗淑君、夏新兰未签到未在岗,且全院执行签到制度不规范,只签时间未签名。
2.3月3日上午8∶59,区城乡规划局办公室(735室)李道祥电脑看漫画;9∶02区民宗局办公室(214室)丁冠平电脑玩纸牌游戏;9∶15区商务局办公室(536室)吴皓琪电脑玩麻将游戏。
3.3月6日下午16∶30至16∶50,区司法局桂扬,区农林局占花凤、罗梅君,区人社局曾献忠、刘嘉靖,区水务局黄进,区编办张良宪,区委办董治华,区文广新局严青,区商务局郑春香,区审计局周爱珍早退。
4.大多数单位未按要求每月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时报送本单位考勤汇总表。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1.对上述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责成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对以上人员作出相应处理,2017年3月16日前将整改处理结果报区改进干部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804室)。
2.严格履行考勤、请销假等各项制度,单位干部职工请假、休假、外出办事等事项一律要在考勤表中备注,没有备注的一律按违规处理。
3.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报送每月考勤汇总表,对未按要求落实的适时进行通报,并扣作风建设考核相应分值。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主动担当“第一责任人”职责,从细节管起,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要求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为深化作风建设作出榜样,推动作风转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纪律规定,从小节做起,展示优良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区改进干部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常态化监督、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监督检查手段,持续查处通报违反机关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推动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落实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