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好!今天是 月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招商引资
投资环境
投资导向
投资政策
招商项目
投资平台
办事指南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招商引资 > 投资政策
投资政策
 
关于加快我区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07-11   
 

月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我区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经济社会整体运行水平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月湖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内大商场、城郊大市场、城乡大流通”的商贸发展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化导向、国际化推进、品牌化带动,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升改造传统商贸业,加快发展便民服务业,把鹰潭中心城区月湖建设成为连接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的商贸物流节点城市、辐射赣东北地区的商贸中心。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97亿元,年均增长16.5%以上;培育规模以上连锁经营企业6家,年销售额8亿元以上的大型连锁企业1家;建设大型商贸物流园区1个,专业市场7个,10万㎡以上商贸综合体3个,510万㎡商贸综合体4个,乡镇商贸中心1个,商业特色街8条。

三、主要措施

1.优化城乡流通网络规划布局。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和商业网点规划,启动童家镇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将童家镇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国土分局、区村镇建设局、区新城管理局、童家镇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全面加强城区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城区商业设施建设与改造升级,争取将新欣路服装街、建设路餐饮街商业街打造成省级商业特色街,将林荫东路文化休闲街和沿江餐饮街打造成国家级商业特色街。建设一批以生产资料、大宗货物运输和仓储为主的月湖新城现代物流园。大力引进全国知名企业集团在我市建设运营商贸综合体,争取将铜锣湾国际商城这一城市综合体项目打造成为辐射赣东北的区域性商业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村镇建设局、区文广新局)

3.大力推进农村市场建设。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结合镇乡联动,重点建设童家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乡镇农贸市场和农家店,开展联合采购、统一配送。着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物流配送能力和营销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童家镇政府)

4.完善月湖新城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成2-3个集仓储、配送、加工、交易、展示、信息交流、快递服务、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等功能于一体的商贸物流项目,把新城打造成功能较为齐全、层次较高、集聚能力较强、辐射范围较广的赣东北商贸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新城办、区发改委、区粮食局、区物流办)

5.整合物流资源提升服务水平。整合分散在工业、商贸、交通、邮政、快递等部门的物流资源,完善功能,延伸服务。支持一批传统物流企业改造升级,提高物流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物流办)

6.改造提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大力推进月湖新城农贸市场,引导推进全区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形成辐射赣东北的区域农副产品市场交易网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村镇建设局、区农林局、区粮食局、区供销社、童家镇政府)

7.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链条。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销对接模式,积极开展“三绿工程”试点建设,扶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在城市社区建设农产品直销直营店和平价店,实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培育壮大4家农产品流通企业、40家经销商和专业合作社,发展冷链物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林局、区发改委、区粮食局、区供销社)

8.大力促进农副产品省外销售。积极组织优质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在全国重点区域和中心城市举办的江西优质农副产品展示推介活动,建设鹰潭优质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家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销售专区或专卖店,支持鲜活农  产品进入跨区域大型零售企业采购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区农业局、区粮食局、区供销社)

9.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制定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引导电子商务与我区产业相结合,着力落实各项电子商务政策措施,重点推进特色产业创建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建2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5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工商局)

10.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合理确定流通业用地比例,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流通业各类用地。(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

11.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区级财政每年从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商贸流通发展资金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并根据财力情况和商贸流通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投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2.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融资租赁、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商业保理等信贷业务,推动发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质押等新兴融资方式。(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商务局)

1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开展流通业招商,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吸引跨国公司在我区设立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销售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4.夯实基层工作。健全和完善以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为基础的全区统一科学规范的流通统计调查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流通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商务局)

15.加强组织领导。童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把流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单位:童家镇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打印】 【关闭】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赣公网安备 36060202000044

主办:月湖区人民政府 承办:月湖区信息中心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经济大厦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07500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