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童家镇:
现将《月湖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月湖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月湖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提高我去地名普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江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工作方案》(赣地名普查办发(2015)7号)和《江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4) 96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地名普查业务,掌握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要求,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打造出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地名普查队伍。
二、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文件为指导,坚持宏观把握与具体操作相结合,业务理论与技术规范相结合,基本地名信息普查与地名文化挖掘相结合,开展地名普查与加强地名管理相结合,力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培训内容
1.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政策文件。
2.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
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技术标准。
4.地名普查相关知识等。
四、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授课、现场答疑、软件系统操作、成果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五、组织实施
月湖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逐步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负责所辖村委会、居委会地名普查人员培训。
六、时间安排
(1)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开展本辖区内地名普查综合培训。
(2) 2016年至地名普查工作结束,结合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和成果转化等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七、培训经费
区地名普查培训所需经费普查办地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培训是搞好地名普查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不得缺席,确实解决培训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地名普查培训涉及面广,参训人员多,大家一定要认真去听和记,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受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培训纪律,加强学习与交流,学懂弄通用活各项政策要求和技术操作规范,为推进地名普查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