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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月湖区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7-08-15   
 

童家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月湖区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814

(此件依申请公开)

 

 

 

   月湖区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区部门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现结合实际制定月湖区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必要性

()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管理的需要。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统计指标在实施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信息咨询和决策导向作用,牵住经济工作的“牛鼻子”,运用好宏观决策的“指挥棒”,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手”和调控这只“有形手”的整体功能,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适应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企业“一套表”的顺利实施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统计报表报送渠道和报送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切实加强企业源头数据管理,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亟须各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其统计职责。

(三)明确划分统计工作职责的需要。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划分统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统计职责,做到各尽所能、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确保整体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客观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全貌。

二、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并设国民经济核算、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工业、国内贸易、科技、建筑业、房地产等八个统计工作组。按有关指标归口管理各工作组职能情况如下:

1、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建立完善核算所需基础资料台账,对部门主要统计数据进行会商评估,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召集单位:区发改委;成员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林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区房管所。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组。分析研究全区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召集单位区发改委;成员单位: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委、区统计局、区资产运营公司、区房管所。

3服务业统计工作组。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督促入规企业及时纳入统计,共同分析评估预警服务业经济发展运行情况,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召集单位:区发改委;成员单位: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4、工业统计工作组。做好符合规上标准但尚未入规的工业企业的清查及组织申报工作,督促在库规上工业企业及时做好网上直报工作,分析评估预警工业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工业生产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业稳步增长。召集单位:区商务局;成员单位:区统计局、区国税局、月湖供电公司。  

5、国内贸易统计工作组。做好符合入统条件但尚未入统的商贸流通企业(含大个体)的清查及申报工作,督促在库商贸流通企业(含大个体)及时做好网上直报工作,分析评估预警商贸流通业发展运行情况。召集单位:区商务局;成员单位:区教体局、区文广新局、区农林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6、科技统计工作组解重点企业科技活动主要情况;摸清规模以上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法人单位科技活动的基本情况;摸清用于科技方面政府资金的主要流向;了解企业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总规模和增长趋势;摸清有政府资金支持的研发企业名单,分析评估预警研发数据发展变化情况。召集单位:区科技局;成员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

7、建筑业统计工作组。建立互通互有的信息共享机制,协助市建设局督促资质等级达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进行网上直报,分析评估预警建筑业发展运行情况。召集单位: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成员单位:区统计局。

8、房地产统计工作组。建立互通互有的信息共享机制,协助房管局督促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进行网上直报,分析评估预警房地产业发展变化情况,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召集单位:区房管所;成员单位:区统计局。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总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各工作组召集人由召集单位的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

(二)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通知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总召集人或其委托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各工作组的专项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按季度或按月召开,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召集单位主持,议题和参加人员由主持人确定。

3.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协调确定或审议通过的事项以及会议要求和决定的事项,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三)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及各工作组职责

1.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向联席会议各工作组交办联席会议下达的工作任务。

2)根据统计指标的报表制度,按月印发统计指标的完成情况月报,并报送至总召集人、召集人、召集单位及各成员单位。

3)对联席会议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完成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5)收集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的议题,研究确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议题。

6)完成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1)各工作组召集单位负责专项联席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2)各工作组召集单位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向各自对口的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汇报经济指标运行和走势、预警等情况。

3)召集单位要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和监控,积极调度和统筹协调,确保月度或季度企业一套表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对于区统计局反馈有企业上报数据失真的情况,相关召集单位要及时协调调度,并加以修正,确保企业上报的源头平台数据客观真实。

4)召集单位负责与本部门责任指标的有关外围评估指标所涉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外围评估指标与主要指标相匹配,各项基础数据指标的增速与行业发展实际相吻合。

5)召集单位要统筹做好本行业企业的新增入库工作。各工作组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召集单位,全力做好本部门主管行业企业的新增入库工作。

6)召集单位要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协调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三、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考核

为确保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行,强化召集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部门联席会议执行效果,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季度通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召集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对区直单位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季度通报的内容主要是各工作组负责的主要经济指标和相关外围评估指标的完成情况。年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工作组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召集单位所负责的主要经济指标月度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企业入库工作完成情况;相关外围评估指标责任单位目标完成和工作协调情况;成员单位有关工作的配合情况。

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考核结果,原则上对召集单位和成员单位分数靠后的予以批评,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但若召集单位和成员单位完成各项工作较好,确因发展问题而非主观原因导致最终得分靠后的,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把有关情况报送至总召集人,由其决定是否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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