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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月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6-10-23   
 

童家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建立月湖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规划全区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相关工作。



(二)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相关工作情况。



(三)落实市政府对我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相关工作。



(四)定期、不定期向区政府汇报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部门,推进全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粮食局、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月湖分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农发行营业部、童家镇、四青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区粮食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召集人由区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承担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同意,可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有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原则上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向有关单位收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附件:月湖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月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18     







附件:



月湖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席



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召集人:刘智生  区粮食局局长



  员:曾谷庆  童家镇镇长



     刘维优  
四青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叶爱平  
区发改委副主任



     占花凤  
区农林局主任科员



     杨厚成   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童志娟  
区国土分局童家中心所所长



     桂建东  
区水务局副局长



     何农成  
区审计局副局长



     章斌富  
区统计局副局长



     徐志钢  
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长



     胡志滨  
市农发行营业部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刘智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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