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家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建立月湖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规划全区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相关工作。 (二)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相关工作情况。 (三)落实市政府对我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相关工作。 (四)定期、不定期向区政府汇报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部门,推进全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粮食局、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月湖分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农发行营业部、童家镇、四青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区粮食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召集人由区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承担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同意,可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有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原则上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向有关单位收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附件:月湖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月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 月湖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席 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 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召集人:刘智生 区粮食局局长 成 员:曾谷庆 童家镇镇长 刘维优 四青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叶爱平 区发改委副主任 占花凤 区农林局主任科员 杨厚成 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童志娟 区国土分局童家中心所所长 桂建东 区水务局副局长 何农成 区审计局副局长 章斌富 区统计局副局长 徐志钢 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长 胡志滨 市农发行营业部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刘智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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