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为科学有序安排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切实发挥投资拉动效应,请童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做好2017年月湖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填报范围。凡月湖区区本级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50万元以上,不足可打捆填报)必须列入2017年年度投资计划,未列入投资计划的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建设资金及办理前期工作手续。区本级政府投资主要包括:利用财政预算投资资金的项目;利用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的项目;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的项目;利用国债资金及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的项目等。
二、填报说明。项目名称应具有唯一性,建设规模请控制在30个字以内。建设阶段请填写“计划建成、续建、计划新开工和前期工作”,其中:计划建成指在2017年内建成的项目;续建项目指2017年前开工,在2017年内无法建成的项目;计划新开工指计划在2017年内开工的项目(当年开工当年建成项目列入“计划新开工”类);前期工作项目指2017年期间尚在准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项目,请勿填写“新建、改建、扩建、改扩建、购置、恢复等”。明确填写开工年份、竣工年份、建设地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概算总投资(未达到概算深度的填写估算总投资)。2016年累计完成投资指项目开工以来至2016年投资金额,2016年已拨付资金指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基建投资和本级政府投资已下达资金之和。2017年资金需求请对照填写(合计=中央、省补助投资+本级政府投资+土地捆绑+自筹及其他),为便于项目调度,请务必填写熟悉项目建设情况的联系人及电话,所有填写数字的空格请勿填写文字,如有说明请在备注栏填写。
三、时限要求,请区直各有关单位在9月9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部门项目加盖公章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区发改委,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ytsyhqfgw@126.com,联系电话:6221359。请及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月湖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
月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