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鼓励和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自身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现就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通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
二、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补贴标准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4、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四、申领材料
1、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帐号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两份。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请到鹰潭就业网(www.ytjy.gov.cn)下载。
五、申领地址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请分别到各自辖区经办机构申报,高新区、龙虎山景区、信江新区参保职工请到市本级经办机构申报。
市本级经办机构: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7016275335
月湖区经办机构:月湖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07016221105
贵溪市经办机构:贵溪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07013771330
余江县经办机构:余江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局
联系电话:07015881927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