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月湖区环城东路鹰潭市附二小隔壁的两家花岗岩厂加工花岗岩时产生的噪音及粉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学生学习。
二、转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受理编号(13-1)转办信访件于2017年9月22日转至我区,9月26日办理。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主要反映月湖区环城东路鹰潭市附二小隔壁的多家花岗岩加工厂产生噪音及粉尘污染,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雄旺花岗岩厂位于鹰潭市月湖区环城东路38号,建于2012年6月,主要从事花岗岩加工、零售,该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豪盛花岗岩厂位于鹰潭市月湖区环城东路36号,于2002年2月从鹰潭市纸箱厂搬迁至此,主要从事花岗岩零售加工,该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9月23日,月湖区商务局主任科员夏细林、月湖区环保局筹建组工作人员詹芳毅、桂晨星、梅园街道干部与市环保局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等9人到雄旺和豪盛两家花岗岩加工厂现场查看,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雄旺花岗岩厂切割花岗岩产生粉尘及噪音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花岗岩厂有一间花岗岩加工厂房,采用的是水磨切割花岗岩技术,产生的粉尘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另外该加工厂与附近学校有一定距离,平时也未在中午及夜间进行连续加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同时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湖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决定》(鹰府发〔2017〕18号),该花岗岩厂已列入东湖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待拆迁搬离。
2、关于豪盛花岗岩厂切割花岗岩产生粉尘及噪音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花岗岩厂有一间花岗岩加工厂房,采用的是水磨切割花岗岩技术,产生的粉尘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另外该加工厂与附近学校有一定距离,平时也未在中午及夜间进行连续加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同时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湖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决定》(鹰府发〔2017〕18号),该花岗岩厂已列入东湖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待拆迁搬离。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雄旺花岗岩厂切割花岗岩产生粉尘及噪音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部分属实。
2、关于豪盛花岗岩厂切割花岗岩产生粉尘及噪音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部分属实。
七、采取的处理情况
结合雄旺花岗岩厂、豪盛花岗岩厂的实际情况,我们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以上两家厂立即停止花岗岩加工作业,关闭加工厂房,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改。
八、问题解决情况
目前雄旺花岗岩厂、豪盛花岗岩厂已停止花岗岩加工作业,雄旺花岗岩厂现已将加工厂房关闭,同时正积极寻找新的加工场所;豪盛花岗岩厂也已将加工厂房关闭并将花岗岩加工机器搬离,停止作业。下一步要求这两家花岗岩厂在搬迁后仍需按环保相关规定作业,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已通过月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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